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3327
根据工作安排,武汉市第九医院拟组织进行住院部及门诊楼8部电梯维保服务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九医院8部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磋商内容: 武汉市第九医院住院部及门诊楼8部电梯维修服务保养
三、采购预算:3.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子项目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子项目)。
4.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地点:总务科办公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信用信息截图(公告发布日期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总务科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时间: 2024年4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共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第九医院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20号
联 系 人:王婷
电 话:15327258801